从下周开始 金华各企业单位都将陆续复工 很多还在外地的金华朋友 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返程问题 我们收集了目前的相关政策通知 仅供大家参考 ↓↓↓ 外地返金下高速婺城区指挥部表示:金华市本级户籍(包括金东区、婺城区、开发区)、在金华市本级(包括金东区、婺城区、开发)有房产证明符合其一可下高速,下高速在高速口签居家隔离14天的承诺书。房产证上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可凭结婚证下高速(浙里办APP可查询),未成年小孩也可以跟随监护人下高速,在高速口签居家隔离14天的承诺书。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金华市本级的,另一方为外地户口,在金华没有房产的,外籍户口人员能不能下高速要以实际卡点为准,主要高速口:金华。省道、高铁也是按照该政策执行。 金东区指挥部表示: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户籍,一律劝返,只有持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政府、浙江省交通局、金华市政府、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交通局发的通行证才能下高速,主要针对的高速路口是金华东、鞋塘、傅村。关于复工人员下高速:目前金东区没有一家企业的复工通过审批(除了运送紧急物资等与疫情有关的),不得提前回来。 开发区指挥部表示:开发区高速目前允许金华市本级户籍并且车牌是金华的人员下高速,外地户籍重灾区一律劝返,如果有特殊情况要留在金华,需要与所在社区街道联系,由社区和街道组织隔离14天。主要负责的高速口是金华西。关于复工人员下高速:先联系企业,企业会联系企业主管部门走流程,具体流程以企业告知为准。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开通专门用于货车通行的 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通告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切实保障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公路物流通道畅通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决定对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恢复通行,通告如下:一、开通时间年2月8日24时前二、开通范围沪昆高速上溪收费站沪昆高速鞋塘收费站义东高速苏溪收费站以上收费站专门用于货车通行,敬请广大货车司机提早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服从现场指挥,有序通行。特此通告。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8日 重要消息! 浙江第一批46个高速收费站已恢复开通 昨天(2月8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开通专门用于货车通行的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紧急通知》,公布了在2月8日开通的第一批计46个收费站的名单。 《通知》指出,要开通货车专用车道和专用收费站,要完善相关交通设施,要保障应急物资优先通行,要保障检查力量,确保受控通行。 开通货车专用车道和专用收费站。全省未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均应设置一条应急运输专用通道,实行客货分离。全省已封闭的高速公路互通收费站,原则上各县(市、区)至少开辟一个货车专用收费站,第一批计46个收费站在2月8日开通。 第一批恢复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通行名单 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各市要全面梳理拟开通收费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等国家标准要求完善拟开通收费站的交通标志。要在公路可变信息标志中发布高速公路收费站开通情况,并同步完善地方道路的交通诱导。 保障应急物资优先通行。专用通道和专用收费站在重点保障持证车辆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政府指定的“三返”人员运输的情况下,兼顾好其他货运车辆的运输,确保优先通行,优先查验,优先放行。 保障检查力量,确保受控通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积极协调属地防疫部门增加防疫检查力量,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开通高速公路收费站相应检查力量,做到货车受控通行,确保通行秩序和安全。 公交出行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根据省市防控工作要求,2月8日对公交线路运营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目前营运线路 营运公交车首班7:00发车,末班18:00发车 间隔时间30-60分钟:B1 间隔时间60-80分钟:B2、8、9(因永济桥封道,往环城东路绕行,浙江贸易学校、邮电小区、江东庭院、金报留庄、永济桥南站点不经过)、11、15、18、19、20、24、27、28、36、37、、、Y6 二、其余线路暂时停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医院就诊探视等问题医院 医院出入口调整: 1、车辆由明月街西门车辆入口进,从胜利街车辆出口出; 2、步行人员从人民东路北大门入口进出; 3、医院出入口已暂时关闭,请广大市民知晓并理解。 临时停诊科室: 2月1日(初八)起,口腔科门诊停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 调整科室: 2月2日(初九)起,肿瘤内科病区、门诊化疗搬到1号楼10层,放疗科一病区搬到5号楼4层,放疗科二病区搬到5号楼5层,感染性疾病科病区搬到5号楼7层。 就诊注意事项: 1、我院对来院人员一律实行测量体温的防控措施。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医院。请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 2、就诊请实名,挂号时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3、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有发热;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台州、温州等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接触史。 4、本次就诊如有发热,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医院预检分诊人员安排。医院发热门诊位于6号楼1层。 5、如有呼吸道症状,可以到呼吸内科门诊(3号楼3层)就诊;如情况危急,可前往急诊医学中心(1号楼0层)就诊。 6、请尽量预约就诊,以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就诊。 7、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具有第3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住院探视指南: 1、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或减少探视,建议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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