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恢复我市正常医疗秩序,满足群众日常诊疗需求,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三复”工作要求,近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开展诊疗活动。 医院诊疗安排如何 ●医院 一、诊疗信息 1.自2月24日起,医院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有限开放,实行门诊全号源网上实名预约,不接受现场挂号和临时加号。就诊患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预约时段就诊。 2.口腔科、耳鼻咽喉科及眼科的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继续停诊,急诊加强。 3.特需门诊、健康体检及内镜检查、气管镜、肺功能等诊疗项目继续暂停,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4.近期优先满足急诊、限期手术患者需求,非急诊手术延后择期进行。 二、温馨提示 1.医院均须佩戴口罩、测体温、出示绍兴健康码、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多于1人,诊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2.住院部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病房谢绝探视,提倡手机视频探视。普通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因病情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且须戴口罩并定时接受体温检测。 三、预约途径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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